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的一项协议。它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三点:
1. 自愿性质: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基于自愿原则达成的,不能强制执行。在协商过程中,夫妻可以自由讨论各自的意见,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由于自愿性质,离婚协议中的内容更加接近实际情况和双方的利益诉求。
2. 灵活性:离婚协议可以根据双方的需求进行调整,目的是达成双方都能够接受的方案。这种协议并不被法律规定的模板和标准所限制,因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协商。
3. 合法效力:离婚协议经过签署后,双方都要义不容辞地履行协议中的规定。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之后,必须按照规定分割财产及履行其他约定事项。如果一方违反协议,无法达成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对方可以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离婚协议主要以自愿性、灵活性和合法效力为特点。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和达成协议,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争执和纠纷,同时也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