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签订后,对于孩子的探望问题需要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的孩子探望时间应该是保障孩子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以父母双方的意愿为依据,并在合理期限内进行。
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探望时间的常规方式,是通过制定孩子探望日程表进行规划。父母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情况,制定孩子探望时间。比如说,一般约定的方式是每周或每两周去探望孩子一次,或者是在重要的节日或者假期安排探望时间。
但另一方面,如果父母双方之间存在矛盾或者分歧,那么探望孩子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或者难以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寻求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司法援助,以便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总之,离婚协议中的孩子探望时间必须要以保障孩子合法权益为前提,同时根据父母双方意愿和合理期限进行规划。如果存在分歧,需要尽快寻求相关法律咨询和司法援助解决问题,以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