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并没有离婚协议这一说法。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自愿并在平等、自主、协商的情况下,达成了离婚的协议书。离婚协议可以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也可以在未涉及司法程序的情况下达成协议。
但是,民政部门对离婚有一定管理和监督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要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到当地的民政局进行登记。民政部门会在双方提交离婚申请后,核发离婚证书。
此外,民政部门还要求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到民政局了解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手续,以及办理离婚的相关程序。在离婚过程中,民政部门会依法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一方损害另一方的情况。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不是民政局所涉及的内容,但民政部门在离婚过程中为夫妻提供必要的法律和程序上的支持和指导,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