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还违背了行政职务的原则和职业操守,玷污了公职人员的形象和信誉。因此,对于罪犯来说,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也需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在挪用公款被判刑坐牢之后,还清赃款是否合法有效,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被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接受罪犯的道歉和赔偿,或者经过法律程序属于民事补偿,那么还清赃款就显得尤为必要。因为赔偿可以抚平被害人的心理创伤,同时也是罪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补偿,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可以起到挽回一些局面的作用。
然而,如果罪犯想从还款中减轻或者逃避刑事责任,那么还清赃款的做法就是不正确的。因为,挪用公款是一种刑事犯罪,刑事责任是罪犯必须承担的责任,不能因为还款就可以免掉。还清赃款只是法律程序的一种补救措施,而不能成为罪犯为自己逃避法律制裁的策略。这是与法律原则和社会公正相违背的。
总体而言,挪用公款的罪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并根据法律程序做出相应的赔偿行动。但是,这样的赔偿行动需要遵循法律原则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要求,不能借以逃避刑事责任,也不能对法律和社会公正造成影响。对罪犯来说,还款不仅是为了挽回某些局面,更是为了自我反思和思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罪恶,避免再犯类似的错误,为社会公共利益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