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指离婚时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规定了有关分配财产、抚养子女、赔偿和其他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离婚协议要自己拿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是非常简单,需要具体分析。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协议需要由双方当事人签署并亲笔盖章,然后提交给有关部门(通常是民政局)进行备案。如果双方已经就如何处理一系列离婚相关的事项达成了共识,就可以通过签署一份离婚协议来解决这些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的拿取方式就有些灵活了。一般情况下,双方可以自己商量好离婚协议的内容,然后双方在互不影响的情况下共同签署一份协议。在签署协议后,如果需要进行备案,双方要将协议提交给当地的民政局。
另外一种情况,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的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请律师参与协商,甚至还可以通过法院进行调解或诉讼解决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可以由律师或法院起草,然后交由双方签署及亲笔盖章。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最好由当事人自行商议并签署,另外辅助的方式是请律师起草或法院协调处理。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需要确保双方遵守协议的约定,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唯有这样,双方才能在离婚之后和平、友好地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