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协议书不慎丢失,应当采取以下步骤:
1.尽快登记备案:如果双方已经达成了离婚协议,并在当地民政局登记备案,那么如果协议书丢失,可以向民政局申请复印件或重新开具一份离婚协议书,并重新提交备案手续。
2.联系律师:如果协议书是在律师的帮助下达成,可以联系律师咨询是否还有备份或者能否重新起草一份。
3.复制备份:如果曾经有过复印或拍照备份,可以寻找并找到备份进行补救。如果电子版备份,则可以联系电脑专业人士寻找。
4.重新协商并制定新协议:如果无法找到备份或协议丢失的太久远,可以尝试联系离婚对方,重新协商达成协议,并重新制定一份离婚协议书。 要注意,无论找到协议书或重新制定协议,都应该双方签字认可,并在民政局重新登记备案。
总之,丢失离婚协议书并不是一个小事,需要通过各种途径找到复制备份或重新制定一份协议,以确保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