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在夫妻离婚后,双方就各自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等事宜达成一致时所签署的法律文件。如果丈夫和妻子已经办理离婚手续,但协议书却没有起草,此时双方便很难处理财产分割等问题。所以离婚协议书对于双方的权益有很重要的保障作用。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办理完离婚手续,就已经是离婚状态,此时再签署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就变成了“事后补充协议”。这种情况下,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有待考虑。
从法律层面来说,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是有一定的保障的,不管是在离婚前还是离婚后签署的协议书,只要是在法律程序的要求下达成的协议,都是能够受法律保护的。协议书对于双方来说都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都有法律责任。但是,事后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并不像在离婚前签署的协议一样保障,因为离婚后,夫妻双方已经不存在婚姻关系,双方也取消了原有的财产共有关系,这时候再进行财产分割等事项,就需要满足新的条件和程序,才能够达成法律效果。
总体来说,离婚后再签署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充分考虑再决定是否签署。建议离婚双方尽可能在离婚前就签署好协议书,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离婚后需要签署协议书,最好咨询一位专业律师的意见,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免在签署协议书后出现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