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备用款协议
甲方(出让方/被征地农民):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承购方/征地拆迁单位):
地址:
电话: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地规定,甲乙双方就拆迁事宜进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拆迁,并于拆迁安置协议签订前将房屋移交乙方进行拆除。双方协商好拆迁时间及房屋移交时间。
二、为保障甲方拆迁后的生活,乙方应将拆迁费用及房屋补偿款在拆迁前支付给甲方,作为甲方的备用款,用以解决甲方拆迁后的生活问题。
三、备用款总额为(具体数字)元,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的(具体时间)日内将该款支付至甲方账户。
四、备用款的使用范围为甲方拆迁后的生活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房屋、租房、生活设施等。甲方应将备用款用于规定范围内的支出,并按照事先约定的使用方式进行。
五、备用款的余额应于甲方拆迁后一个月内归还乙方,超过期限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责任和违约金。
六、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备用款返还给乙方之日起三年,双方可在此期间协商续签,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开始生效,在备用款归还之前有效。
甲方(出让方/被征地农民):签字盖章
乙方(承购方/征地拆迁单位):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