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规定的程序下进行办理的一种离婚方式。对于此类离婚协议,一般要求夫妻双方都要到离婚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此时,双方的户口原则上是应该带上的。
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因为户口是身份证明的重要依据,与离婚协议有着密切联系。离婚涉及到双方的身份证明与个人信息等问题,如离婚协议文书的办理、财产分割等,因此户口上的信息也尤为重要。在户口的信息以及离婚协议上的内容一致的情况下,离婚手续的办理就能更加顺利,离婚证书也会更加准确。
二是因为户口在离婚协议中是具有分割财产的作用。离婚协议需要对夫妻双方的共同的财产进行分割,而这个过程需要进行户口查询和确认。如夫妻双方的户口没有达成共识,怀疑实际情况的真实性,就会给财产分割增加很大的难度。
因此,协议离婚确实需要夫妻双方的户口,以保证离婚协议文书的准确性和离婚手续的流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