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份协议,包括双方离婚意愿、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在离婚过程中,协议的签署很重要,因为它可以避免长时间的诉讼和考验,让离婚双方更快地解决问题。
对于离婚协议的公证问题,在理论上来说,并没有必要公证离婚协议,这是因为在我国法律中规定,离婚协议只需要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并签署生效即可。因此,离婚协议并不一定需要公证,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并且签署协议,就可以作为法律依据使用。
虽然离婚协议没有公证也可以生效,但如果出现当事人有恶意撕毁协议的情况,那么相应的法律效力就会大打折扣,这种情况下建议还是进行公证。
此外,如果当事人需要借助第三方机构的力量来实现协议达成,比如需要对财产信息做一个全面的公正调查,那么这个时候公证就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最佳选择。公证机构发挥的作用是记录和证明当事人签署的协议内容和确认双方真实的意愿,将协议具体化并加以保全,能够有效地维护离婚协议的生效性,并避免协议因双方恶意撕毁而失效。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在没有公证的情况下也能生效,但如果担心协议无法得到保全,或是需要第三方机构的协助来实现协议达成,那么公证离婚协议就比较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