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挪用公款罪是指出纳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以欺骗、侵吞、挪用、私分等手段,将公款用于个人或他人用途的行为。一旦被定罪,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如果被判决出纳挪用公款罪,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复议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提交申请
当事人应提交书面的复议申请,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案件基本事实、定罪理由、不服原判的理由、诉讼请求等。同时,需要提交证据,证明当事人的不服为何是正确的。
二、复议程序
复议程序主要包括:立案审查、通知当事人、听证、调查、复议决定等环节。在立案审查环节,法院将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进行评估,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则会向当事人及其辩护人发出通知,告知复议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在听证环节,双方可以就案件争议的问题进行陈述、质证、举证等操作。在调查环节,法院将调取相关证据来确定案件事实。最终,在复议决定环节,法院将根据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法规等因素作出决定。
三、判决结果
复议结果可能会是支持原判决、撤销原判决、变更原判决等。如果复议结果为支持原判决,当事人仍需接受原判决所规定的处罚。如果复议结果为撤销原判决,当事人将免于处罚。如果复议结果为变更原判决,则会对原判决的处罚方式、程度等进行变更。
总之,出纳挪用公款罪如遭定罪,当事人可以通过提出复议申请等法律手段来争取自己的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表达不满,并充分展示证据等相关材料,有助于获得更公正的审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