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签署离婚协议是一种违反自由意志原则的行为,因此在法律上是无效的。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它是依据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利益进行的,如果离婚协议是在一方受到威胁、被恐吓或遭受其他暴力行为的情况下签署的,那么这份协议实际上就是受到了强迫和威胁,它并不是真正的双方协商的结果,因此是无效的。
法律对离婚协议的有效性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离婚协议签署时双方的自由意志受到了侵犯,那么这份协议就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法院予以撤销或变更离婚协议。同时,如果一方在签署离婚协议时不知道具体协议内容或者签署的协议内容与双方的协商结果不符,也可以要求法院认定协议无效。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是基于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结果,如果协议签署时其中一方是在强迫和威胁的情况下签署的,那么这份协议是无效的。如果您被迫签署离婚协议,不要害怕,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维权的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需寻求专业的律师协助,并提供充分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