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者其他承担为国家机关、集体或者企事业单位管理职责的人员,利用其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将公款或者其他公共财物,非法侵吞或者占有使用的行为。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其罪行不仅涉及到国家财产的损失,还涉及到公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罪的一种,可处以长期监禁、罚款等严厉的刑罚。具体而言,如果挪用公款金额较大,就是属于贪污罪的“特大贪污”,该罪行的最高刑罚是死刑,最低刑罚也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可能永久剥夺政治权利。
那么“较大”具体是多少呢?在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中,如果挪用公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属于贪污罪的“大贪污”,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数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属于贪污罪的“特别重大贪污”,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如果数额在50万元以上,属于贪污罪的“特大贪污”,可能面临死刑的判决。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多大罪的刑罚量刑,是按照挪用的数额的大小而判断的。无论挪用公款的贪污数额大小,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危害到国家财产和公共利益,因此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打击。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公权力监督,杜绝腐败和贪污等非法行为,为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