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设定拆迁安置房为违建,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违建。违建是指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或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建筑行为而建造、变造、扩建和使用的建筑物。在这个定义下,如果拆迁安置房没有经过法定程序的审批,并且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建筑行为建造和使用,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违建。
具体来说,设定拆迁安置房为违建需要以下步骤:
1.查阅相关法规和政策:需要先查看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法规和政策,了解拆迁安置房的审批程序和建设标准,确定是否符合规定。
2.核实拆迁安置房的建设情况:要核实拆迁安置房是否未经审批或未按照规定建设,可以查阅有关部门的建设档案和现场考察拆迁安置房的实际情况。
3.发布通知:如果发现拆迁安置房存在违法建设情况,需要发布通知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交纳相应罚款,同时可以要求停工、拆除、恢复原状等措施。
4.强制拆除:如果相关单位拒不改正,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强制拆除,并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总之,设定拆迁安置房为违建是建立在严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基础上的,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操作。设定拆迁安置房为违建也是为了维护国家法律和规则的权威性,确保公共权益的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