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父母有探望未成年子女的权利,除非有法定理由阻止。因此,如果协议离婚中约定不给对方父母探望孩子,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此外,如果父母未履行探望孩子的义务,对孩子心理发展和成长都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一旦离婚后父母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就应该努力履行这项义务,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如果协议离婚中约定不给对方父母探望孩子,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离婚协议中的相关条款,以恢复父母的探望权利。如果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探望孩子的义务,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履行或者其他救济措施。
在离婚协议中,要尽量考虑到孩子的利益和需要,加强双方对孩子的教育、抚养等方面的沟通和合作,为孩子的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