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不道德、不法的行为,其结果会给社会和个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如果一名公职人员因为挪用公款而被发现,其后果将会很严重。他们可能会失去职位、被判刑、失去荣誉和名誉,甚至失去社会信任和信心。如果一个人被发现挪用公款的行为,其想要继续工作和还款是可以进行协商的。
首先,被挪用的公款需要归还。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否则无论如何都无法继续谈判。归还公款的方式由当事人和受害方商定。关于支付方式可以考虑分期支付或者一次性支付。很多时候,公职人员都有一定的收入来源,因此可以按照自己的收入来源逐步还款。
另外,挪用公款的人需要面对责任和惩罚。如果其可以承认错误,愿意接受批评和惩罚,并制定出恢复正常表现的方案,则可以考虑协商继续工作。这个方案通常包括接受长期监督、改进个人行为、与受害方建立好的联系关系等等。
最后,除了还款和面对责任和惩罚之外,在协商继续工作的同时,公职人员还需要展示出其良好社会形象和消除不良影响。这可以通过主动引导公众对其行为或思想的真实理解来实现,或者做些好事来补偿。
总之,协商继续工作和还款是挪用公款后的良好选择,但它需要公职人员本人的诚信和对所犯错误产生深刻认识,同时还要采取积极且实际的行动来恢复社会信任和改善其行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