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负责管理或监管公共经济资金、物资或财产的人员,私自处置、使用公款或占为个人之用的行为。会计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如果要挪用公款,一般需要以下几步:
1. 谋划:会计需要在事先进行计划,明确挪用的金额、用途、时间、方式等,还要设法隐瞒这些行为,以免被人察觉。
2. 窃取资金:会计需要利用职务之便,将企业资金从公司账目中转移到个人账户或他人账户中。挪用公款的方式多种多样,有的会计采用伪造账目、虚构交易、留抵押金、虚开发票等手段,在业务流程中修改账目、移花接木,从而取走公款。还有些会计采用用假账、抹账等方式覆盖挪用行为。
3. 隐瞒行为:为掩盖挪用行为,会计会尝试删除相关账目、编造虚假交易以及伪造相关凭证,并将虚构的交易与真实的安排相混淆、拖延。
4. 消化款项:未经公司批准挪用公款后,如何将这些资金进行支配需慎重考虑,如果使用过于鲁莽,可能造成财务风险。为避免被发现,会计可能会将这些已转移至个人账户的公款用于购买高档消费品、实行博彩投资、购买投资性房地产等行为,以期使已经转移的资金得到洗刷、淡化,达到长期瞒骗的目的。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需要有预谋、有计划、有手段、有隐瞒才能得逞。会计要想成功进行挪用公款的行为,离不开严谨的计划和不遗余力的隐瞒,同时需要对企业的财务和企业内部控制有深入的了解,对企业运作的薄弱环节进行利用,以便从中渗透、窃取企业的财富,疯狂挪用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