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是离婚双方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的书面文件。在离婚协议书中,双方要就共同财产的分配、子女抚养和探望、财产分割和分配等问题达成一致,以便在离婚程序中进行审核和批准。
然而,离婚协议书并不是唯一能过户的文件。
首先,如果双方是通过法院审理离婚的,法院将根据双方的离婚协议书和法律相关规定,裁定离婚并办理过户手续。这意味着离婚协议的内容,虽然是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归根到底还是法院的裁决决定了物业的过户。
其次,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离婚协议书也就不成立了。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双方可能需要通过法院调解或审理,以解决产权、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问题,并办理过户手续。
最后,离婚协议书只是用来协调离婚事项的书面文件,还需要结合其他法律文件来完整地处理过户问题。例如,房产的过户需要有房产相关文件的齐备,如房屋所有权证等。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并不是唯一能过户的文件。离婚协议书需要被法院审查和批准,才能实现物业的过户。这表明,离婚协议书与法院的调解或决定以及其他法律文件是共同作用于物业过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