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离婚协议并没有必须进行司法公证这一要求,但是建议还是进行公证。因为公证过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有效保障协议双方的权益。
公证是一种法律认证方式,经过公证的法律文件具有强制执行力和法律效力。在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公证即是用来保障离婚协议双方权益的一种方法。公证费用一般较少,且过程简便,因此值得考虑。
如果双方没有公证离婚协议,那么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果其中的一方毁约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要进行诉讼时,公证过的协议可以在法院上作为有效证据支持其主张,而未经公证的协议可能会被法院视为失去作为证据的效力。另外,如果离婚协议涉及到财产分割和抚养子女等方面,一份公证协议也可以为后续产生的法律纠纷提供依据。
总而言之,对于双方自愿离婚协议而言,进行司法公证并不是必需的,但是这样做可以为双方后续的权益提供更多的保障和证明。建议双方在离婚协议签订完毕之后,及时进行司法公证,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