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按照自身意愿,掌握自己的权利,达成共识,并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书面协议。因此,离婚协议书撰写的严密性、法律有效性及可执行性直接影响到双方各自的权益和利益。以下是一份离婚协议书的样板:
甲方:(离开房间)
乙方:(离开房间)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自愿离婚,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协议的目的
离婚协议旨在明确双方离婚后共同财产、子女抚养权、探视时间、抚养费等权利义务的约定,并确认离婚协议的自愿性质,以及各方承担的一定义务。
二、离婚财产分割
1. 离婚财产包括双方婚前已存在的财产和离婚时共同持有的财产。自离婚至买卖完成的财产分割,由双方分配;因分歧未分割的财产也由双方分配。
2. 双方共有房产一套,面积为100平方米(含装修),价值100万元,共同所有权;现自愿放弃该权利,由甲方持有,并支付乙方20万元;其他财产如存款、股票、基金,均由各自所有。
3. 以上财产的转移和过户在《离婚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将异议书一并交至公证处备存公证,双方各承担除公证费用外的其他费用。
三、子女抚养及探望
1. 由乙方抚养双方的共同子女,即A、B,共同行使双方父母抚养的权利。1年后,再根据双方协商情况调整具体探视时间。乙方需提供子女合理的生活费及生活用品等费用,人民币3万元/年。
2. 双方确立子女抚养后,甲方保证不干涉乙方对子女的教育和生活方式,亦不得扰乱乙方家庭;同时保证全年不得拒绝向子女虚岁20岁前之乙方探视A、B的权利。
四、费用分配
1. 甲方从判决日期起,每月须支付乙方离婚补偿费20万元/年,直到乙方移交所有共同财产为止。
2. 甲方对乙方的子女生活及教育的补偿标准为人民币3万元/年,直到子女虚岁20岁前。
五、协议日后的变化处理
1. 对于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行为变化的,应按协议书约定处理;
2. 如协议书约定无法解决争议,则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规定或双方协商解决。
六、法律效力
1. 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
2.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