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指的是农村居民自愿占用的用于自己居住和生产经营的土地。在宅基地制度的实施下,宅基地的所有权分为两种,即国家所有权和农村居民所有权。
首先,国家所有权指的是土地的最高权利归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管理权和收益权均由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和监督。在此情况下,农民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但不具备宅基地的所有权。
其次,农村居民所有权指的是农民在宅基地上建房或发展经济产业的所有权。农民所建造的房屋或开发的经济产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证,该土地使用权证标注的权属为农村居民所有。
因此,农村宅基地的产权是由国家所有权和农村居民所有权共同构成的。国家保障农村居民享有其宅基地上土地的使用权,保障其生存和发展权利,同时也规定了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宅基地转让、抵押、出租等行为,以保障土地的合法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