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愿协议离婚,但需要进行法律程序确立离婚协议的效力。协议离婚需要向当地民政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协议,包括离婚的原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议。协议离婚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在协议离婚中,当事人之间可以选择调解,但不是必须的。调解是一种和解方式,可以在保障当事人平等和自主的前提下,在已经协商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得到妥善解决,以达成和解协议。
调解机构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并不是强制当事人必须调解。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矛盾纠纷、彼此信任并已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不必再经过调解程序,直接进行协议离婚。
总之,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调解并不是必须要经过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协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再考虑采取法律手段解决矛盾。无论是否经过调解,都需要在法律程序上进行规范和认证,以确保离婚协议的效力和双方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