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时必不可少的一份文件,其中需要写明双方离婚的协议事项,如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那么,离婚协议书要不要写两个人呢?
答案是肯定的。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签署的协议文件,必须体现出双方的意愿以及达成的共识。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也无法体现出离婚双方的协议。
除了写上双方的名字,离婚协议书还应该包括以下条款:
1. 离婚事由:需要指明离婚的具体原因,如感情破裂、家庭暴力等;
2. 财产分配:需要公正地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按照夫妻双方协商的比例进行分配;
3. 子女抚养:需要明确子女的监护权问题,如监护权归谁,抚养费的支付方式等;
4. 责任承担:需要明确离婚后各自应承担的各类责任,如赡养可能的老人、抚养育儿子女等。
总之,写好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进行离婚的重要环节,需要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充分沟通,达成共识,条款明确,规避纠纷。同时,也需要借助专业人士的帮助,如律师或公证处等,来保障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