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解决城市更新中出现的土地、房屋征收而建立的住房。对于拆迁户来说,拆迁安置房是一种补偿方式,也是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的一项民生工程。那么,福州拆迁安置房能不能买呢?
首先,拆迁安置房是属于政府补偿的一种方式,按照福建省《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对象可以选择拆迁安置房、货币补偿或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因此,一般情况下,拆迁户可以选择拆迁安置房作为补偿方式,但不是以购买的方式获得。
其次,福州市政府对于拆迁安置房有房屋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了使用权的权限范围,明确表示不允许出售、转让和出租,而且使用权受到限制,不能随意变更、抵押、担保等。这就意味着,拆迁户只能以使用权的方式获得拆迁安置房,无法通过买卖方式进行转移。
最后,福建省规定,拆迁安置房使用权的有效期为20年,使用期限届满后,由政府根据情况进行续期或收回。而且,福建省各地也有相关政策,明确表示拆迁安置房只能供非商品性居住使用,不允许将其用于商业、经济活动等其他非居住用途。这就限制了拆迁户对拆迁安置房的使用范围和管理权限。
综上,福州市拆迁安置房不能买卖,拆迁户只能以使用权的方式获得。同时,拆迁安置房也受到使用范围、期限、管理等方面的限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