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一年以后生效。根据我国《婚姻法》和《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的一部分,其效力基于婚姻关系的解除。婚姻关系是经过法定程序解除后的,因此,离婚协议的效力应当与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一致。一般来说,离婚协议应当在协议完成后当场生效。
离婚协议包含了离婚双方的各项财产、债务、子女抚养、探望等方面的协商,是离婚的一种和平方式。在离婚协议生效之前,离婚双方还享有法定的协商期,可以在此期间撤回离婚协议。如果协商期过后,离婚协议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
在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项义务,不能违反离婚协议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在一年后有一方违反了离婚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法起诉,向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如此无法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离婚协议的效力应当与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一致,一年后仍然有效,离婚双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各项义务,不能随意违反协议,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