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自愿签署的协议书,规定离婚后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自愿签署:双方自愿签署,不存在强迫、欺诈等情况。
二、合法起草:离婚协议书应该符合法律规定,内容合法合理。
三、公证:离婚协议可以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后具有法律效力。
四、申请离婚:离婚协议应该在两人离婚前签署,最好在到达民政局前签署,以便民政局认可。
满足以上条件,离婚协议就可以形成法律效力。如果离婚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则其相应的条款无法得到认可。如果是因为暴力、恐吓、欺诈等原因签署离婚协议,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撤销协议。
总之,离婚协议签署后,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并加以公证,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但离婚协议是需要双方信守的,如果出现一方不履行协议的情况,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履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