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协议书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离婚所涉及的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济赔偿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具体数额),作为感情赔偿和经济补偿。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具体数额),作为财产分割补偿金。
3.甲方应赔偿乙方因离婚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等),具体数额为人民币(具体数额)元。
4.如甲方不能及时履行以上赔偿,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5.甲方已经给予乙方的各种付出不在本赔偿范围内。
6.甲方支付上述经济赔偿后,乙方对甲方其他财产无其他要求。
二、名下财产的处理
1.离婚后,甲、乙双方名下的财产仍属原所有人所有,唯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分割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2.离婚后,甲方对原共同居所产生的房屋、水电费用等均不再承担义务。
三、其他事项
离婚后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探视等事宜的具体安排另行协商,提请法院依法审查并裁定合法有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赔偿,经提醒后仍未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