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离婚协议中需要列举各项离婚事宜,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抚养费等。而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很多夫妻会选择在协议上盖上蓝色印章。那么,离婚协议盖上蓝章有效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首先,蓝色印章本身并不是一种法律认可的签名形式。在法律上,正规的签名必须是以自己的真实姓名、字迹等来确定,并通过签名人的本人确认,才会生效。而蓝色印章缺乏对签名人身份的识别,无法证明签名人与协议内容之间存在真实性和唯一性的关系。
其次,在离婚协议上盖蓝章是存在风险的。在签署离婚协议时,蓝印章多数是由个人银行印章或单位印章代替。这种做法会让银行卡、公司信函等印章变得一样,相互之间难以区分。如果签署离婚协议时使用错误的印章,将可能导致在离婚后的生活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比如被合法夫妻使用的印章盗用等。
最后,即使离婚协议上盖了蓝章,也需要双方缔约过程的记录文件,比如私人朋友见证、律师证明等。如果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且离婚双方存在争议,协议将难以发挥作用。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上盖蓝章并不能代替正规的签名形式,而加盖蓝章也并不能消除参与离婚协议的各种风险。因此,在起草和签署离婚协议时,双方应该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选择正规的签名形式,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