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离婚协议书并经过司法程序批准,完成离婚手续的一种形式。因此,协议离婚协议在签署之后并不立即生效,需要经过司法程序批准后方能生效。具体来说,需要进行以下程序:
第一步,夫妻双方先要签署离婚协议书,并在签署之后提交至所在地的民政局或人民法院进行审查。法院或民政局会对协议离婚协议内容进行审核,如果涉及到夫妻子女的抚养、财产分割等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事项,法院或民政局需认真查验夫妻双方协议内容,保障子女及其他权益人的公平、合法权益,避免影响协议离婚的合法性。
第二步,如果离婚协议书经审核符合法律规定,法院或民政局会对夫妻进行审查和调解,并对离婚协议进行确认。确认后,夫妻双方需再次签署离婚协议书,并由法院或民政局盖上印章,即可完成协议离婚手续。
第三步,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夫妻双方需等待离婚生效期间,即30天内可以提出上诉,这段时间内如无异议,则离婚协议书即生效。 如果离婚协议内容存在争议、不合法则法院或民政局会对夫妻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功,会转入诉讼程序。因此,协议离婚协议并不是立刻生效的,需要经过法院或民政局的审查、审定和确认,并等待30天离婚生效期过后才算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