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指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所达成的关于财产、子女抚养、探望等方面的协议。离婚协议的条款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双方的意愿,但在法律上,有些条款是不支持的。
首先,离婚协议中不能涉及到违反法律、社会道德的内容。例如:要求双方放弃理论上合法的婚姻权利、违法的协议,如交换妻子、买卖配偶的协议等,这些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不被法律认可。
其次,离婚协议不能违反法律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规定。例如:离婚协议中不得规定一方要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或者超过一半的部分,但如果双方自愿放弃,那么就不属于此类不支持的条款。此外,还有财产转移的问题,基本上,一般情况下,如果离婚协议中确有限制财产转移的协议,不会获得法律认可。
第三,离婚协议中不能侵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例如:离婚协议中不得规定任何一方不得与子女联络或探望,双方应当尊重子女的意愿,都应该有权获得探望子女的权利。此外,离婚协议中也不得限制子女的生活或教育,例如规定离婚后子女由其中一方抚养,但另一方不能出现在子女生活中等。
最后,离婚协议不能规定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例如:离婚协议中不得规定一方放弃人身自由或者规定一方要妨碍另一方工作、生活等。
总之,离婚协议应当符合法律规定,遵循公平原则和通俗原则,不得违法、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伦理道德。如果离婚协议违反法律规定,则无效,双方必须重新协商,达成符合法律规定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