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在从事行政工作的过程中,把公款或国有资产用于个人或集体利益,或挪用给别人的行为。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严重危害国家和公共财产利益,破坏社会正常秩序,对于这类严重的犯罪,必须给予严惩。
案例中的挪用公款260万,涉案金额较大,如果被定罪,面临的可能是刑事责任。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是刑事犯罪,应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如果情节较轻,可以判处缓刑或者罚款,但是如果情节严重,就需要判处有期徒刑。根据挪用公款数额的不同,刑期也会不同。如果挪用公款在50万元以下,可能被判缓刑、罚款;如果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一般需要判处有期徒刑;如果在100万元以上,则被视为严重犯罪,可能被判处较长的刑期,有时甚至会判处死刑。
此外,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罪,也意味着被定罪的人可能需要为其犯罪行为赔偿损失。如果被害人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被判刑的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是一种十分严重的违法行为,违法者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如果挪用公款的金额较大,往往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因此,公职人员必须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保护公共财产,维护公共利益,不得挪用或滥用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