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犹豫期,是指在离婚申请书签署后至起诉离婚之间的法定期限。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犹豫期的长度是初婚两年以上、再婚三年以上的夫妻,犹豫期应不少于一个月,但应不超过六个月;初婚两年以下、再婚三年以下的夫妻,则犹豫期为三个月。
这个犹豫期主要是为了让离婚双方有充分的时间,对离婚的决定进行慎重考虑和认真思考,避免轻率离婚带来的后果和负面影响。在犹豫期内,双方可以考虑和协商解决离婚产生的各种后续问题,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等。
同时,在犹豫期内,双方还可以申请延长犹豫期的时间。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签署离婚协议并提交法院审批;如果在犹豫期结束时,一方或双方仍然坚持离婚意愿,则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书,进行离婚诉讼程序。
总之,协议离婚的犹豫期是为了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和重视婚姻家庭的价值观念而存在的,双方应该充分利用这段时间,做出明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