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犹豫期是指在离婚协议签署后的一个月内,双方仍有机会撤销离婚决定的时间段。在这段时间内,双方可以重新考虑问题,沟通协商,达成更好的离婚协议,或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回到婚姻中。离婚犹豫期过了,能不能改协议,这需要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离婚犹豫期已经过了,离婚协议也已经签署并被法院确认生效,一般来说,是不能轻易地更改协议的。因为离婚协议是经过双方协商达成的,其内容涉及到双方财产、子女抚养等方面的事项,因此一旦签订生效,就应该认真遵守。如果要更改协议,就需要重新协商谈判,达成新的协议,并经过法院审查与确认。当然,重新达成新的协议的难度较大,双方需要重新谈判,考虑到离婚协议是有约束力的,事情可能会比较复杂。
在极少数情况下,由于当时签署的离婚协议存在严重不公平或违法情况,双方可向法院提出更改协议的请求。但这种情况非常少见,需要严格审查。
总之,对于已经签署并确认生效的离婚协议而言,不建议轻易更改。这需要仔细权衡,认真考虑以及审慎决定。如果确实需要更改协议,双方应该重启协商谈判,达成新的协议,再向法院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