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在办理的时候,需要在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办理,由于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补偿或是政府购买的房屋,因此其产权证的办理与其他房屋的产权证的办理方式存在一定的不同。
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需要由政府有关部门授权和批准,而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限定性,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办理,且要求申请人必须是拆迁户本人或是其合法代理人,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拆迁安置房销售时须出示产权证,此时需要房屋权属人持相关手续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产权证书。具体办证流程为:首先,房屋权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房产证明(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分户凭证等);其次,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申请办理,同时须缴纳产权证书办理费用;最后,持证人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登记和房屋买卖手续。
总之,办理拆迁安置房产权证需要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办理,注意办理时的时间和手续,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免给房产交易和产权归属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