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协议是指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方面达成的一致意见。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一旦达成协议,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经当地人民政府有权机关审批后,即产生利害关系,具有约束力。”因此,离婚财产协议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在协议书上加盖印章,然后方可生效。
而公证是指由公证人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行为进行证明和保全的法律行为。在离婚财产协议中,进行公证可以使协议更加形式化和规范化,其中包括协议的起草、审查、审批、存储和证明等一系列工作,使离婚双方的财产关系更加清晰明了,防止因合同模糊或解释不一致而产生的分歧和纠纷,从而更加有力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若根据离婚财产协议划分或调整财产,需办理相关的产权登记、转移等手续,公证的协议将更便于此类手续的办理和保障,避免耗费过多时间和精力;同时,对于涉及信用记录等方面的问题,公证的协议也能够更好地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从而避免后期的不必要损失。
因此,对于离婚财产协议来说,进行公证是非常有必要的,这不仅有助于双方之间在财产分割方面的交流和协调,也可以有效地避免出现合同争议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