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并不代表夫妻就失去了对孩子的抚养权。根据中国的婚姻法规定,离婚夫妻应当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对儿女的抚养问题进行明确的约定。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由法院根据儿童的利益,决定由哪一方抚养,抚养费用由另一方支付。
而在判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时,法院则通常会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儿童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和自身意愿;
2.抚养人的经济状况、抚养经验和品德表现等情况;
3.双方的家庭环境和与家庭成员的关系和亲密程度等。
在实际操作中,抚养权的归属需要法院进行综合权衡,确定孩子的最佳利益。因此,离婚夫妻在离婚前应该理智、理性地考虑到抚养权的问题,有所约定,协商达成一致,以免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伤害。如果无法协商,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