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在建设过程中,一般都需要依照有关政府规划和建设标准来进行,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这些房屋未必都能够能够按时达到相应的建设标准和验收要求,一些问题会逐渐浮现出来。此外,由于拆迁安置房在建设过程中是专门为原来地区的居民建设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也可能不需要取得房屋相关的所有证件,或者不需要满足与市场商品房一样的审批流程,这也导致一些拆迁安置房缺乏相关证件,不能像商品房一样进行交易。
然而,即使拆迁安置房没有相关证件,也不能说它们完全没有法律效力。在实际运用中,大多数拆迁安置房都可以依据项目合同、规划批文、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协议进行保障,而且在我国法律中也规定,只要拆迁安置房符合建设标准,并且得到了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的认可或者验收,这些房屋就可以作为合法的住房使用和交易。
总之,虽然拆迁安置房有一定的存在问题和不能跟普通商品房一样的审批流程,但是在法律上是具有基本保障的。为了避免出现过激现象,我们应当充分尊重拆迁安置房的合法地位,并且积极发挥它在城市发展和社会稳定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同时,在进行拆迁安置工作时,也应该充分注重公正公平,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纷争,更好地实现城市与居民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