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离婚协议公证是必要的手续,因为它可以使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在成都市,离婚协议可以在以下三个场所进行公证。
首先是成都市公证处。成都市公证处是一个公共机构,负责对民事行为进行证明、公证和认证。在成都市公证处公证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直接起诉或执行。
其次是依法设立的公证机构。在成都市,还有一些依法设立的公证机构,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企业法律顾问团队等。这些机构可以代替公证处公证离婚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三是人民法院。如果双方已经达成完整清晰的离婚协议,可以向相应的人民法院提交协议,并进行公证。公证后的协议可以直接执行,有助于缩短程序和节省时间和费用。
总的来说,成都市离婚协议可以在成都市公证处、依法设立的公证机构和人民法院进行公证。这些机构都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给予当事人更好的保障。因此,在离婚协议签订后,应及时进行公证,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