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并达成协议,通过民政部门审批离婚的程序。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已经达成协议,那么本人可以不到场。
然而,有些情况下,个人的出席是必须的。例如,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对离婚协议进行签字,这时就必须亲自前往民政部门进行签署。如果双方不在同一个城市,就需要其中一方前往对方所在地进行签署。此外,如果双方有未成年子女,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双方亲自前往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申请,同时要提供子女的抚养协议。
虽然个人是否到场并不影响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但建议夫妻双方都应该到场,尤其是在签署离婚协议的情况下。个人到场可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并可以避免之后产生的纠纷和矛盾。另外,签署离婚协议后,民政部门仍需对双方材料和协议进行审查确认,这一过程可能需要双方到场提供必要的资料。
总之,协议离婚的实施方法比较灵活,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择是否到场。但建议双方在离婚过程中保持沟通和协商,以确保离婚后的关系和财产分配等问题得到妥善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