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了解到的相关法律法规,房改办无权利查看离婚协议。
首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协商离婚事宜时达成的一份协议书,是一种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协议的签署应当是自愿、平等、公正的,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才能被认定为有效。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其工作人员都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涉密信息,不能泄露相关信息。房改办作为一个政府部门,同样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因此,房改办无权查看离婚协议,更不应该以此为由干涉夫妻的个人事务和合法权益。
总之,房改办或其他部门在处理相关房屋问题时,应当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并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协议是一项合法民事行为,不应成为任何部门干预夫妻个人事务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