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要交税,这是很多人不清楚的问题。事实上,一旦发生拆迁,涉及房屋置换、货款赔偿等问题,都会涉及税费。
首先,如果拆迁安置房的建设是由政府出资建设的,那么居民在拆迁后搬入新居后仍然要缴纳部分税费,比如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如果拆迁安置房的建设是由开发商出资建设的,那么开发商会根据政策规定向政府缴纳相应的税费,其中一部分的税费须由居民来承担。
其次,涉及到房屋置换,居民拆迁后可以选择上门收购、被动置换或者租赁等方式。在这些方式中,每种方式都会涉及到税费问题。例如,居民因为拆迁被迫卖掉房屋,需要在收益上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被动置换是按照划定的补偿金额来补偿的,补偿金额高于实际市场价值,居民需要缴纳差价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最后,定居于新居后仍然需要缴纳一定的公共服务基金和水电气费等,其中也包含税费部分。
因此,无论是政府拆迁,还是开发商私人拆迁,都会涉及到相关的税费问题,可能的税费种类不一,但物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所得税等是不可避免的。了解这些税费,对拆迁安置的居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