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一种比较快捷、简单的离婚方式,但是有时候当事人对离婚产生犹豫或反悔的情况也会出现。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申请已经递交但还未审批的情况下,想要撤销协议离婚申请,应该如何操作呢?
首先,应该及时主动向人民法院撤回协议离婚申请。可以书面向法院提出申请,也可以口头向法院递交撤回申请。建议以书面形式提出撤回申请,并尽量在协议离婚申请递交之后及早提交,以免给法院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其次,如果已经申请的协议离婚的审理程序已经开始,则需要尽快通过法律途径通知对方一起前往法院进行协商。协议离婚申请撤销后并不会自动生效,必须由法院进行审理,并由法院进行裁决。因此,当事人需要尽快通知对方携带相关的材料前往法院进行后续的撤销手续操作。
最后,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撤回协议离婚申请之前,如果已经向法院支付了相关的费用,可以申请返还。因此,当事人需要事先了解好相关的费用情况,并及时申请返还于法院。
总之,协议离婚申请撤销需要及时主动向法院申请,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通知对方携带相关的材料前往法院进行后续的撤销手续操作。同时,要注意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支付费用等问题,以避免在操作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