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签订了婚姻协议并不等同于离婚。虽然婚姻协议可以规定离婚的协议,但是如果没有经过司法程序的离婚,则这份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证明是离婚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是由司法机关颁发的,证明双方已经正式离婚,具有法律效力。离婚证明是根据国家婚姻法规定而发放的,除了证明双方已经离婚之外,还可以作为其他方面的证明,例如变更户口、财产划分、子女抚养等。
与此同时,婚姻协议与离婚证明并不相互排斥。婚姻协议可以规定离婚的协议,为双方离婚后生活提供保障和规范。例如一些高净值夫妻,如果离婚,需要进行复杂的财产分割,此时签订婚姻协议可以避免出现纷争,明确每个人财产的归属,使离婚过程更为顺畅。
总的来说,签订婚姻协议和获取离婚证明是两回事,它们虽有关联,但并不相互代替。签订婚姻协议可以规定离婚的协议,为双方离婚后的生活提供保障和规范,离婚证明则是证明双方已经正式离婚的法律文件,是离婚时必备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