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把公共财产据为己有或者用于个人目的,侵吞、挪用公款罪是侵财罪中的一种,本质上是犯罪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挪用公款是不能通过法院调解来解决的。
法院调解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通常适用于普通民事纠纷,如合同纠纷、离婚纠纷等。调解的目的在于通过双方协商达成共识,解决争议,达到和解。而挪用公款不仅牵扯到公共财产,还违反了法律法规,因此不适用调解解决。
对于侵吞、挪用公款罪的被告人,由于其已经构成了犯罪,需要依法进行刑事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侵占、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而挪用公款的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根据不同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在法律程序中,被告人可以通过律师代理或者自行辩护来为自己辩护,但是不包括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的可能。因此,如果有侵吞、挪用公款的情况出现,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需要严格落实监管制度,防止这种行为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