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是指在订婚之前,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制定的一份书面合同,约定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应当遵守的权利和义务。婚前协议在不干涉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双方可以约定夫妻的财产分配、赡养及抚养子女等事项。但对于签署了“签不离婚”的婚前协议,其是否有效仍有待讨论。
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和父母等亲属赡养费用,应当共同分割或者承担。”这就意味着没有任何一方可以通过签署婚前协议而自动失去离婚时应享有的法定权益。因此,“签不离婚”的婚前协议在法律意义上是无效的。
此外,婚姻关系应该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夫妻双方都应当自由选择是否要维护这一关系。因此,如果一方在签署婚前协议时被迫或者欺骗,而无法自主做出决定,这份协议也应当被视为无效。
总之,“签不离婚”的婚前协议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有权在婚姻关系中行使离婚的自由。因此,在签署婚前协议时,夫妻双方应当谨慎考虑,遵循法律规定,以保证双方权利的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