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并不一定必须要进行财产析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配偶双方离婚,应当协商解决财产分配问题。在协商过程中,选择是否要析产取决于双方的意愿和具体情况。
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在婚前、婚后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或财产约定书,这些财产协议和约定书已经明确了双方财产状况及分配比例,双方也认真执行了这些协议和约定,那么在离婚协议中不得再要求重新进行财产析产。
如果夫妻没有签订婚姻财产协议,但是婚姻期间的财产状况相对简单,例如夫妻双方只有一个住房和一些银行存款或者小额固定资产,那么可以在离婚协议中达成协议,分配财产份额。
但是,如果夫妻离婚双方的财产比较复杂,例如离婚双方是企业家、高收入者或房产比较多等情况,就需要进行完整的财产析产,以确保各方的财产权益得到公平合理的保障。
总之,进行协议离婚是否需要进行财产析产,取决于离婚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意愿。在协商分配财产时,需要考虑到自己及对方财产总量、增值情况、分配比例、维持生活需要等方面,最终达成公平合理的财产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