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关键文件,也是夫妻协商离婚的重要依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但离婚协议书生效并不是一瞬间的事情,需要经过多个阶段的确认和认证。
首先,离婚协议书的起草阶段需要双方共同商定离婚事宜,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清偿等,然后由律师或公证处进行起草。起草完成后,双方需要再次确认协议书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和双方意愿,如果有异议,可以进行修改和重新起草。
其次,离婚协议书达成协议后需要双方签字和公证。双方签字后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是为了证明协议书上所述内容是真实的、有效的并有双方真实意愿的文件,公证员需要审核双方身份并在协议书上加盖印章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
最后,离婚协议书在经过公证之后生效,但生效的时间因具体情况而异。例如,在申请法院离婚时,需要将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提交给法院进行审核,法院审核通过后,离婚协议书方能生效,此时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就是法院审核通过的时间。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生效并非一下子就能完成的,需要经过多个环节的确认和认证。因此,建议夫妻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前,一定要认真审慎考虑,并请律师协助起草,以确保协议书的合法性和充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