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前往当地的民政局,以下是具体步骤:
1.准备材料: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协议离婚协议书(由当事人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协议书应当包括离婚请求、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抚养子女、探望子女等事项。
2.前往民政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的民政局,并向工作人员说明想要办理协议离婚。
3.审查材料:民政局工作人员将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确认双方无异议,不存在婚姻关系保护的情况。
4.签署离婚协议:双方在民政局签署协议离婚协议书。同时,民政局工作人员会要求双方进行书面确认,双方需在确认书上亲笔签字并注明日期。
5.领取离婚证:完成以上步骤后,双方可领取离婚证。离婚证上会注明双方离婚的时间、原因、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后不能如实履行协议,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协议书的内容。因此,双方在签署协议书时应认真考虑,协商并确定合理、公平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