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门协议离婚是指由夫妻双方自愿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通过签订离婚协议书来实现离婚,并且此种方式不需要到法院进行诉讼程序,一般情况下只需要到民政局进行登记就可以了。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夫妻双方协商
夫妻双方要先进行充分的协商,以沟通感情,解决矛盾和问题,尽量不让争吵、矛盾等情况进一步扩大。
第二步:起草协议
夫妻双方要对有关离婚事项进行认真商讨,再由双方或双方律师起草出离婚协议书,在协议书上明确约定双方分割财产、抚养子女等相关问题。
第三步:签订离婚协议书
双方在民政局签署离婚协议书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查登记,并告知离婚证领取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双方都要在协议书上签字,特别要强调的是,双方必须自愿离婚,不得存在任何利用、逼迫、欺骗等非自愿方式。
需要提醒的是,对于夫妻双方在协议签订后发现对方故意隐瞒财产、收入等情况,造成一方主动放弃自己的权益,那么协议书将失效,需要到法院进行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