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典对儿童的抚养权做了更具体、更明确的规定,包括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提供更多灵活的解决方案等方面。具体判决时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
新民法典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是指为满足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等需要,由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管和照顾职责的权利。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共同监护,应当共同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等事项作出决定,并按照各自的能力、工作和生活条件,分摊或分别履行抚育义务。
如果父母离婚,原则上由父母共同行使抚养权,但当父母一方不能或不适于行使抚养权的,由另一方行使;当父母双方不能行使抚养权的,由法律规定的其他抚养人行使,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他适格的抚养人行使抚养权。
在判决抚养权时,应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要考虑,而不是纯粹地本着“儿童必须留在母亲身边”的原则。实际上,法院在裁定抚养权时,会从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方面作出综合判断,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最优利益。
此外,新民法典还规定,离婚后由原法定抚养人,或者其他有抚养资格的人为未成年子女代管财产的,应当有保障和监管措施。当前,部分地区的法院已经开始试点独立婚姻财产登记,为未成年人的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总的来说,新民法典对于抚养权的规定更具体,更明确,但具体判决时还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综合评估。